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学校近期拟对部分待报废固定资产进行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根据学校实际,各单位提报的资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已达到资产报废处置年限;
2.已在公物仓系统展示,无校内调剂价值及使用价值;
3.入账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
另外,各单位存放在文体活动中心负一层的废旧资产,尚有使用价值的,请自行尽快运离;已达到报废条件确实不能使用的,请在本次资产处置中全部上报。后期将清空文体活动中心负一层的废旧资产。
二、工作流程
1.报送时间:系统报送2025年5月22日前,纸质材料5月24日前。
2.报送方式:登录“资产系统→公物仓管理系统“资产管理平台-公物仓系统-公物仓资产处置”中提交资产处置,经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科审核通过后,才能报送纸质材料。
3.报送材料:纸质版《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资产明细表》、《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评定表》。填报以上报表前,各单位需对拟报废资产组织初步论证,签署评定意见并签字,经单位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信息科(行政楼426室,王老师,8462559)。
三、学校处置
资产管理处对各单位报送的《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资产明细表》进行汇总,组织报废处置评定专家小组统一评定,填写《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评定表》,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集体研究后,在山东省学校固定资产调剂平台发布可对外调剂资产信息,先行参与全省范围调剂,未能实现校外调剂的,再予以公开处置。
四、工作要求
1.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严格履行申报审批程序,未经学校批准不得擅自处置。
2.申报的拟报废资产要有相符的实物,并保证其完整性,不得私自拆除零件。
资产管理处
2025年5月12日
附:填表说明:
1.《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请据实填写报废内容、报废原因及说明,按表上要求全部签字盖章后,交资产管理处统一审批。
2.《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所填内容必须与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产完全一致,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在每一页都加盖行政公章。
3.《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固定资产处置评定表》:“处置评定小组意见栏”无需填写;其余栏目均要填写。
4.以上材料,全部以单位统一汇总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