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回到旧版
关于简化个人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程序的通知
发布者:glc 发布时间:2020-04-15 浏览次数:529

各位科研工作者:

为给全校科研工作人员做好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现将个人科研经费购置资产程序做如下简化:

一、预算3万元以下购置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须说明用途、参数、安放场所等),院系和科研处审批后,自行组织购置。自行购置要在充分考察市场的基础上进行。

二、预算超过3万元的购置项目,由本人提出申请,院系和科研处审批后报资产管理处,经学校审批后快速办理。

三、所购置资产达到固定资产入账标准(设备单价1000元以上,家具单价500元以上等)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特此通知。

 

科研处 财务处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