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回到旧版
资产管理处对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行2017年度考核
发布者:glc 发布时间:2017-12-20 浏览次数:547

近期,资产管理处开展了对各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业务的年度考核,并于20171214日组织各采购代理机构在办公楼415房间召开了2017年度考核述职交流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资产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各采购代理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年度考核,派出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项目经理组成的述职小组参加了述职汇报。述职会议上,各采购代理机构就2017年招标采购代理工作进行了总结,汇报了所代理招标采购项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就其所代理招标采购项目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进行详细汇报。由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主的学校考核评议小组全程听取了述职汇报,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点评。

监察处处长高洪海对采购代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建议,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严肃性认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标采购代理业务,所办理业务要经得起纪检、审计的监督检查和时间的检验;进一步做好招标采购档案的保管工作,对备案资料的存放要进一步规范;要加强对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资产管理处处长于雷就一年以来的招标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讲话,对各代理机构提出明确要求:(1)提高站位,服务潍医。期待优质服务,将继续按照《潍坊医学院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对各代理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实行动态委托和管理。(2)严谨认真,规范操作。进一步严格规范招标采购工作,对标书制作、参数论证以及招标采购全过程等要做到科学、精细、准确、全面。(3)创新方法,提高效率。从人员、时间节点等方面,提高协调和调度效率。(4)密切沟通,不出问题。首先是不能触犯法律法规,确保底线不出问题;保证采购效率和效果,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正常需要不出问题。

根据对代理机构一年来代理服务情况的跟踪调查分析以及年度考核述职情况,各代理机构均能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所代理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并较为顺利的完成了2017年代理采购任务。  

资产管理处将继续按照《潍坊医学院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要求,本着充分竞争、注重实绩、严格考核、优胜劣汰、动态委托原则做好招标采购管理工作。对招标采购代理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将依据相关办法进行处理。